中国石鼓文化研究所

秦铸华:《秦文化的内涵及其历史意义》

 
秦文化的内涵及其历史意义
 
 
时间:2012-9-17 15:41:20   作者:秦铸华   [打印] [收藏] [关闭]
 
 
 
 
 
     
    秦文化的根源乃嬴秦文化,又称秦氏文化。而秦氏文化是历代秦氏先祖和秦族人在人类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所共同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它包括所有秦族人、秦氏宗族及其相关组织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秦氏宗族形成的社会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和组织。它是嬴秦族人自身的宗族文化。它的载体包括秦族人及其相关族系组织。据史料记载,秦姓的来源出自赢姓、姬姓和大秦人。赢姓秦氏是秦国王族的后裔,以国为姓,称秦赢,其郡望为天水;姬姓秦氏为周文王的后裔,周公旦之子伯禽受封于秦邑,以秦为姓,其郡望为太原;大秦人是中国古代对罗马帝国的称谓,据称古代迁来中国的大秦人,也以秦为姓。以上三宗秦氏,以赢姓秦氏为代表。
秦文化是赢姓秦氏先祖在秦氏文化的基础上开创的人类文明成果,是我国法治思想和政治文化的典范,是中华民族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它发源于中国西北部的秦国故地,在西周时期,它由宗族文化逐渐发展成为区域性文化;在春秋战国时期,它升华为当时社会的主流文化;在秦国统一中国后,在一定的历史阶段,它又上升为占居主导地位的全国性文化。在以后两千多年的历史进程中,秦文化的要素又转变为中华传统文化的精髓。   
    “明法度,定律令“的法治思想是秦文化的基础,“维护国家大一统和推行中央集权政治制度”是秦文化的核心内容。它的形成和发展,经历了多个朝代、近千年历史的锤炼。早在五帝时期,传说黄帝之曾孙颛顼帝(名高阳),其苗裔孙女修,吞“玄鸟殒卵”生大业,其子大费助大禹治水有功,舜帝乃“妻之姚姓玉女”,又“赐姓赢氏”;大费恩命“佐舜调驯鸟兽”。至“夏桀之时”,其玄孙费昌“去夏归商,为商御”,“遂世有功,故赢姓多显”,“遂为诸候”。至周穆王时,其后裔造父助周救乱,穆王“以赵城封造父”;同宗族裔秦非子,“以造父之宠,皆蒙赵城”, “由此为赵氏”。至周孝王时(约公元前900年),秦非子(一世祖)“居犬丘”,“好马善养”,孝王为保西垂,封之于秦地,“使复续赢氏祀,号曰秦赢”。至周宣王时(前827~782年),秦庄公(四世祖,前821~778年)受命率兵七千,征服西戎,被授“西垂大夫”。公元前771年,西周灭亡,秦襄公(五世祖)护送周平王东迁有功,被赐歧西之地,受封诸候国,秦国日渐强盛。至公元前753年,“初有史以纪事”,经济文化有较大发展。至秦穆公(十四世祖,前659~前621年)时,任用百里奚为大夫进行变革,势力向东扩展,后又“益国十二,开地千里,遂霸西戎”。至秦孝公(三十一世祖,前361~前338年)时,任用商鞅为左庶长推行变法,推行“郡县制”,“并小邑为40县,迁都咸阳(前350年)”;至秦始皇时(前246~210年),夷东周,灭六国(前221年),建立中国第一个多民族统一的中央集权制国家。秦始皇为了“天下大一统”,制定了全国统一的经济与文化政策,实行统一货币、统一度量衡、以及“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在政治上“不师古,不崇经,禁儒术,以法为治,以吏为师”, “依古以来典法行之 ”。从西周时期至秦朝建立约900年间,秦国所创制的政治制度和法治文化对后世产生深远影响,“自秦以后,朝野上下,所行者,皆秦之制也 "。
     秦文化是秦氏宗族文化进化和社会历史发展的产物。秦国地处西戎,长期经受社会环境与战争洗礼,受到西北少数民族的影响;秦族人性格质朴、率直,性情坚强彪悍,做事敢作敢为,在艰苦的环境中善于嬗变和进取。那些人文因素,体现秦文化注重实效,讲求功利,勇于创造;为了实现目标,善于策划,精于组织,遵循法则,追求大和,并能够坚定不移地勇往直前,不容任何困难和力量的阻挡。秦文化的精神特质造就了“跨海内制诸候”的强大秦国,为秦朝建立、统一中国创造了有利条件。从历史唯物主义来看,秦文化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深刻的历史内涵:
      其一,跨越历史的伟大实践。从秦非子受封于秦地,到秦襄公建立诸候国,再到秦始皇统一中国,秦国经历了37代君王、约678年的励精图治,几乎每个历史阶段都经受战争的严峻考验与社会的重大变革。秦文化就是在纷争频仍的社会动荡和改朝换代中,不断发展、提升,不断获得补充和完善,每个朝代都赋予它新的内容和定义。因此,秦文化是在前无古人、史无先例的历史条件下,通过艰难探索、反复实验、总结历史经验教训,通过世世代代秦国先祖把握发展机遇,主导社会改革,从横跨多个世纪的伟大实践中演变而成的,它曾走上历史的巅峰,成为中国春秋战国时期最先进的文化。
      其二,“海纳百川”的文化视野。秦国对外来文化一向采取包容的态度,从秦穆公开始就注重引进人才,吸收外来文化。至秦昭王时,博采众长,学术已出现“纳六国之士”的风气。而李斯《谏逐客令》所谓“垂明月之珠,服太阿之剑,乘纤离之马,建翠凤之旗,树灵觉鼍之鼓,秦不生一焉”,以及“异国之乐者,今弃击瓮叩缶而就《郑》、《卫》,退弹筝而取《昭》、《虞》”等等,这都是秦国融合各国文化的充分体现。秦始皇执政时期,注重吸纳礼乐,“悉内六国礼仪,采择其善”,还御准吕不韦召集六国学子,编撰《吕氏春秋》,兼采各家学说,展示了“泰山不让土壤”的广阔视野。虽然曾出现“燔诗书,明法令,禁儒术”和“梵书坑儒”现象,但这只是推行政制的权宜之策,并未影响秦文化的兴盛和繁荣。
      其三,“河海不择细流”的招贤纳才政策。从秦孝公建都咸阳之后的144年间,秦国一直是诸子百家的政治摇篮,“门户开放“乃秦国的优良传统。秦国大力从六国引进人才,大量吸收外部世界的新信息、新观念,如秦孝公时的商鞅,秦惠文王时的苏秦、张仪,秦昭王时期的范睢、蔡泽,秦始皇时的李斯、韩非、蔚缭、郑国等等,他们都是当时六国的名贤志士,“士不产于秦,而愿忠者众”,他们均在秦国找到了实现其政治抱负的舞台,对当时的社会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秦国对待外来人才的宽容、开放政策,使咸阳成为当时人才云集的都城,秦国变成当时政治、经济、文化最为强大的国度。
     其四,“王者不却众庶”的社会改革。秦国从商鞅变法就开始建立“县制”,推行土地私有制,逐步废除分封制。其目的就是为了打击封建诸候的地方势力,瓦解封建贵族和领主对土地的控制,准许民间自由买卖土地,让耕农合法占有田地。这一改革,推翻了自西周以来一直施行的“分土诸候”制度,恢复了基层百姓的基本权利,解放了社会生产力,促进了农业的发展。在秦始皇统一中国之后,那些措施又继续延伸到皇族规制和“世卿世禄”制度,如始皇登基后,不循祖制,“使秦无尺土之封,不立子弟为王”;各级官员勋爵,均凭军功授予,以“功臣为诸候”;直至始皇驾崩时,国朝不封皇后、不立太子,群臣百官均依制任命,各司其职。秦始皇以上“事不师古”的改革,充分体现他以“庶民社会”为本的治国思想,以及积极推动中国走向“君主法治”的政治理想,反映他是中国古代伟大的政治家、改革家和体恤“庶民”、亲善百姓的皇帝。
      其五,亘古通今的政治变革。秦国在中国历史上最杰出的贡献,在于它开疆扩土,收复西垂,经略巴蜀,开发南越,统一中国,并创制了中央集权政治制度,它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创立皇帝制和三公九卿制;二是创立郡县制;三是制定完善的法律制度,实施法治;四是推行土地私有制;五是实行统一文字、货币、度量衡、车轨。秦始皇顺应历史潮流,不仅实现了中国社会由封建割据向封建统一转变,而且他在这一转变中对每一个历史关节点的准确把握和驾驭、创立了影响中国社会2000多年的政治制度。无论是为加强中央集权而构建一套相互制约、监督体系完整的制衡机构,还是为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而探求的以“郡县制”为框架,以地方基层政权建设为基础的单一政体,抑或是强制推行统一的经济、文化政策及土地私有化改革,秦始皇所从事的实践,堪称人类历史上的壮举,是具有划时代开创意义的伟大政治变革,是长久维系中国统一和中华民族大融合的基本政治制度。